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4-30 00:00:00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单位的****年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主要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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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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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冷饮、禽蛋、干调等副食品。本项目分*包(果蔬蛋奶干调日杂类、鲜肉水产冻货类)。 服务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昂昂溪区、富裕县。详细地址以我部通知为准。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供应商具备成熟的副食品配送能力;所提供副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我部要求的时限、地点进行配送服务并配合我部进行验。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 |
****年*月中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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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
*****************
三、公示日期
自公示发出之日起**日。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意见反馈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按邮件附件要求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邮箱(**********@**.***),含书面盖章扫描***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合并压缩。邮件主题:**公司副食品采购反馈意向。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价格反馈表及证明材料(近期销售合同*份)。
六、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部
联系人:李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