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餐厅三年租赁权的招选公告
2026-04-30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餐厅三年租赁权的招选公告
浙江/温州-2026-04-30 00:00:00

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餐厅三年租赁权的招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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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温州大学委托,就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餐厅三年租赁权以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参议。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及浙交汇网站****://***.*****.***/

一、标的情况(具体招选内容及详细要求见综合评议文件相关部分)

*.项目概况: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餐厅(学院中路***号)总面积约****.**㎡(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可容纳***人同时就餐,如无法满足学生(学员)用餐场地需求,可共享餐厅二楼和餐厅东边原教工餐厅(平房)场地。

据初步统计:****年*月*****年*月在校生人数为***人;****年*月*****年*月老生人数为***人,新生人数视招生情况而定;其他师训、短期社会培训等就餐人数视业务开展,具有不确定性。

服务对象:全体在校师生、短期培训学员。

*.项目业态:按照评议人要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等餐饮服务(包括特色快餐、自助餐、商务餐、风味小吃、各类特色地方美食等)。

*.经营期限:*年,无免租期。

*.参议底价:年租金底价:*****元/年,无递增。

二、参议人资格条件

*.参议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参议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为准)

*.参议人不在“信用中国”(***.***********.***.**)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内。(以指定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参议人提供公告期间对应的网站截图为准)

*.参议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提供盖有参议人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时**分***时**分,**时**分***时**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签字+手印),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

*. 实地勘察确认函(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签字+手印);

*. 参议人报名登记表;

*. 参议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

*. 参议人不在“信用中国”(***.***********.***.**)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内(提供公告期间指定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

*. 参议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议人有效公章);

*. 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 参议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时**分***时**分,**时**分***时**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

五、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

六、综合评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评标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叶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温州大学

监督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

八、参议保证金、年租及履约保证金

*.参议保证金:*****元整。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整。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受让人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受让人须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前)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第二期起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个月一次性付清。受让人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

九、其他

“浙交汇”平台(“浙交汇”平台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基于互联网搭建的网上综合交易平台,包括浙交所网站【域名为***.*****.***】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域名为***.******.***】电脑**端与浙交汇手机***客户端等平台或系统。)

评议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终止本项目评议活动。

本综合评议文件仅向参议人提供,所有获得本综合评议文件的各方将被视为已同意对本综合评议文件内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温州大学、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同意,不得把本综合评议文件所载的所有或部分内容采用誊抄、拍摄、复印、转交、分发、网络传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温州大学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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