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29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4-29 00:00:00
四川/绵阳-2026-04-29 00:00:00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绵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嘉事瑞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绵阳四〇四医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幢*楼
相关供应商:成都中领智能医疗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李渡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绵阳四〇四医院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声明,不具备中小企业政策优惠资格,中标结果应依法认定无效。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载明的制造商与中标产品法定制造商不符。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应予以废标。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质疑答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未履行合规审查职责,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