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 招租(10年)
2026-04-30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 招租(10年)
江西/上饶-2026-04-30 00:00:00
江西/上饶-2026-04-30 00:00:00
[上饶市本级]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 招租(**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 招租(**年) |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 招租(**年),挂牌价*,***,***.**元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外双溪(原天伦宾馆)整体 招租(**年)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天平洪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限为**年,给予*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金的支付方式及递增标准:装修免租期过后开始计算租金,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年度租金,租金缴纳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第十年不递增,同上一年度;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期半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半年度房租),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完成场地恢复并经招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需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个自然日,足额缴纳下一期半年度租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欠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半年度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若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招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在装修过程中确需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招租标的的安全质量。 *、标的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保安、物业、保洁费等)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租赁期间,严禁承租方以标的(原天伦宾馆)的名义进行融资,且不得将本项目转租、分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与其员工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及人身财产安全等法律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须结清所有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支出费用方能撤场,招租方可无条件从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多退少补)。同时,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房屋中所装修的物品(可移动的物品除外),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场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招租方案》和《租赁合同》。 |
||
|
*、承租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备丰富运营经验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承租方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具备酒店、文旅项目投资、装修或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每半年为一个缴纳期,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半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半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是否转价款及其他费用(拍卖佣金除外)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