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2026-04-29 00:00:00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巴什区第七中学地块(团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巴什区第七中学地块(团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经核查确认,中标供应商虽选用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范本,但擅自对范本内容进行修改,将范本中明确的“承接企业”修改为“制造商”;制造商是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的特定表述,指向货物生产主体,与工程、服务项目中提供服务的“承接”主体在法律关系和政策适用上存在根本区别。该修改行为违反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条“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明确规定。鉴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投标文件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同时,对其他投标单位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进行全面核查,仅有一家投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内容无问题。为保障采购工作的合规性与公正性,同时兼顾政府采购项目的经济性与严肃性,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在发布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其他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反映中标供应商(青海古界考古勘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格式及内容错误,属于无效声明函,其投标文件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经核查确认,中标供应商虽选用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范本,但擅自对范本内容进行修改,将范本中明确的“承接企业”修改为“制造商”;制造商是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的特定表述,指向货物生产主体,与工程、服务项目中提供服务的“承接”主体在法律关系和政策适用上存在根本区别。该修改行为违反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条“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明确规定。鉴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投标文件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同时,对其他投标单位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进行全面核查,仅有一家投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内容无问题。为保障采购工作的合规性与公正性,同时兼顾政府采购项目的经济性与严肃性,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紫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号富丽宫小区*号楼*号底商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文利
电话:************
内蒙古紫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