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4-29 00:00:00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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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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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工期 |
《澄清通知(一)和项目答疑》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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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年*月**在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
因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调整,****年*月**日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作废,以****年*月**日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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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图纸 |
****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出的图纸 |
****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出的图纸作废,以****年*月**日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的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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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澄清通知(一)和项目答疑》原“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
确定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五、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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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澄清需求或疑问 |
澄清及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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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中含拆除工程。请提供:*#综合病房楼、行政办公楼、*光房、供应房及职工住宅楼围墙等拆具体除时间节点要求? |
供应房已拆除。*#综合病房楼、行政办公楼、*光房在精神卫生福利楼主体竣工后拆除,职工住宅楼围墙拆除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方案自主决定。上述拆除项目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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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本项目涉及需拆除的主要单体包含:病房楼、旧门诊楼、综合病房楼、行政办公楼、供应房、*光房等。从现场踏勘来看,其中综合病房楼、行政办公楼、供应房、*光房占地不在本次主要单体占地范围,且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施工前期是否可拆除? |
供应房、病房楼、旧门诊楼已拆除。*#综合病房楼、行政办公楼、*光房在精神卫生福利楼主体竣工后拆除。上述拆除项目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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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描述与图纸不符是否采用清单描述为准? |
清单和图纸已更新,未发现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如有,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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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总价控制外,清单项非带*号的超控制价是否为废标项? |
非带*号的清单项报价超出控制价单价的不是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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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对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区改造项目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并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逐一比对分析,发现勘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存在不一致,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位置偏差:施工图纸中标注的*#*综合病房、行政办公楼、病房楼位置与实际施工现场有的偏差。 描述偏差:工程量清单中拆除工程*既有建(构)筑物的*#*综合病房、行政办公楼、病房楼与实际施工现场有的偏差。我方理解图纸跟现场勘察出现偏差,请贵方尽快核实并回复本确认函。 |
不存在清单及图纸偏差问题,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已更新,请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平台最新重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号
联系人: 杨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号写字楼云之龙集团大厦*楼
联系人:黄丽杰
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区改造项目澄清通知二及项目答疑.***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区改造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