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4-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年采购地铁公益文化窗户外广告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洪旭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号天一辰大厦***室
中标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北京洪旭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号天一辰大厦***室 | ****************** | ***.**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洪旭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万元 | ***.**万元 | 国家大剧院****年采购地铁公益文化窗户外广告项目 |
(*)独家代理北京地铁一号线全线公益文化窗。
(*)每站站台、站厅、通道全面覆盖。
(*)*级地铁站每站刊位不少于**块。
(*)针对邻近国家大剧院的地铁天安门西站全站的公益文化窗刊位将进行全年包站式投放,天安门西站刊位不少于**块。
(*)独家代理北京地铁三元桥站直播互动屏媒体。
(*)一号线天安门西站刊位要求:天安门西站**块,月总投放数量为**块公益文化窗展板。
一号线*个站刊位要求:四惠站*块、大望路站*块、国贸站*块、王府井站*块、东单站*块、天安门东站*块、西单站*块、复兴门站*块,月总投放数量**块。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经专家小组审议,北京洪旭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北京地铁一号线公益文化窗媒体独家运营商,拥有该媒体独家发布权,本项目所需资源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洪旭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军、王彬、李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号
联系方式:王思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
联系方式:张毅,************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毅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