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6年5月执法监测能力政府采购意向
2026-04-29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6年5月执法监测能力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杭州-2026-04-29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年*月执法监测能力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年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年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拟采购设备主要包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便携式*射线荧光重金属分析仪、总磷总全自动分析仪、常规及紫外分光光度计、生物显微镜、**γ剂量率仪、选频式辐射测试仪等专项监测仪器。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在送货、安装、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投标人负责。本次采购的产品包装以原厂完整封存包装为准,产品必须达到质量检测标准,无质量检查标准的,以相关行业标准为准,并提供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及校准/检定证书。接到业主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响应,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应在**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如在**小时内还不能解决的应提供备机,保证**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年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备注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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