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 10 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2026-04-29
山东/枣庄 招标采购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 10 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山东/枣庄-2026-04-29 00:00:00
山东/枣庄-2026-04-29 00:00:00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 ** 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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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所属 ** 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资产包编号:**********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子标的列表
暂无子标数据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范围内。 *、其他信息详见资产明细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