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6-04-29 00:00:00
龙岩水上红色交通线—长汀县濯田镇“红旗跃过汀江”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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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水上红色交通线—长汀县濯田镇“红旗跃过汀江”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龙岩水上红色交通线—长汀县濯田镇“红旗跃过汀江”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第 **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分)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核验意见上最迟落款时间为准)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过国内单独立项的航道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基本分*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分,本小项满分*分。 请求: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核验意见上最迟落款时间为准)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过国内水运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基本*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分,本小项满分*分。本次招标项目类型为水运工程,投标业绩不能只限定于航道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设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的投标人都能力承接本次招标。
答:本项目为航道工程,且未将航道工程***业绩作为投标资格,不存在“投标业绩只限定于航道工程***业绩”的情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业绩分”评分标准参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年)》设置,未违反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规定。且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业绩分”评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信用分(**分)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考核为水运工程设计类等级**级且仍然有效的从业单位得*分(信用分满分),*级者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级者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级及以下者得*分。未参评的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本项最高得*分。设计负责人: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考核水运工程设计类等级**级且仍然有效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得*分(信用分满分),*级者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级者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级及以下者得*分。未参评的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本项最高得*分。请求:企业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为水运工程设计类等级**级且仍然有效的从业单位得*分(信用分满分),*级者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级者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级及以下者得*分。未参评的得*.*分(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本项最高得*分。删除设计负责人信用评分,只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才考核设计人员信用,全国其他省份只考核单位信用评分。信用评分仅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考核水运工程设计为评分标准,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应增加全国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为航道工程,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信用分”评分标准参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年)》设置,未违反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长汀县濯田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