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澄清/变更公告
2026-04-2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4-29 00:00:00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至**页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分。”

*、 请问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获得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请问提供市审计局颁发的“市审计局关于年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履约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为成绩突出单位档次的文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变更内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证明材料修改为“*.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合同扫描件;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小注: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业主(或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公章)。

*)其他材料: /

业绩材料说明:(*)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造价、项目类型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总造价、项目类型),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的扫描件以及与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需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否则不予认可。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或部门)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业绩类型为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否则不予认可。合同签订时间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或部门)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载明的委托时间(或签订时间)为准。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 * 个。

*.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条术语第*.*.*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合裕路南侧

联系人:颛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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