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2026年7月至2029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
2026-04-29
北京 招标采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2026年7月至2029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
北京-2026-04-29 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年*月至****年*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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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年*月至****年*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年*月至****年*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 招标编号:*********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背景简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员工需在食堂就餐,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原材料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按照招标人需求配送鲜肉、饮料(含奶类)、蔬菜、禽类、加工食品、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山姆、盒马鲜生)、粮油、干货调料、水果、水产品、包装食品(含冻品)、蛋类、豆制品等食材及打包耗材。招标人就餐人数约为***人,另有招标人允许的外来人员约***人。可能在招标人食堂就餐,招标人允许的外来人员食材需自行支付费用。全部就餐人员所需食材均由中标人配送。

*.*.* 主要服务内容:为招标人食堂所需鲜肉、饮料(含奶类)、蔬菜、禽类、加工食品、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山姆、盒马鲜生)、粮油、干货调料、水果、水产品、包装食品(含冻品)、蛋类、豆制品等食材及打包耗材提供配送服务。

*.*.* 服务范围:招标人西二旗办公场地食堂(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号院**号楼)。

*.*.* 服务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至第五章)。

*.*.* 预估金额:三年共计金额约**,***,***.**元人民币;据实结算。

*.* 中标人数量要求:当有效投标人数量达到*家及以上时,中标人为*家,其中主选供应商*家、备选供应商*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家时,中标人为*家。

*.* 最高投标限价:除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山姆、盒马鲜生)外,报价费率不得超过**%。

*.* 招标程序:

*.*.* 开标:

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对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唱标。

*.*.* 评标: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一阶段)。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如投标人少于*家,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如投标人达到*家及以上,拆封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首先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的投投标人的综合能力部分,技术、服务、商务承诺部分,服务方案部分,价格部分进行评分。

*.*.*.* 如果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企业发生重大变更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进行招标

*.*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年*月*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承诺:在****年*月*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条款: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年*月至****年*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年*月至****年*月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若违反该要求,则所涉及的投标人在上述两个项目中均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特别说明:以上证明文件须于开标之日内有效;若有效期未能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则另须承诺若中标则于证明文件有效期到期前向招标人提供续期或更新的证明文件,确保本项目服务周期内保持有效。

*.*其他要求

(*) “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

(*)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内容详见本章节附件)。

(*)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格式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乙方)接收招标人(甲方)邀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项目投标,即视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已就合同/协议达成一致,是各方意思的真实表示,投标人中标后,双方将依法签订。

(*) 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

已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被起诉。

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食材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预估采购系数或权重仅供评审投标价格使用,不是对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招标人有权随时调整采购数量,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数量的供货或服务要求。

接受招标人有权在其他项目中采购本项目的分项报价表所列组件,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供货或提供服务。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仓储、运输、保险、包装、管理、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个人社保信息和个人所得税信息不作为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网络线上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地点:发售平台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以下渠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工商银行集采门户(**.****.***.**)。

发售方式:线上发售(网上购买流程详见公告《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人须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层东侧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层

联 系 人:韦云涛、邓鹏、赵欣

话:************、********、********

电子邮件:*******@*******.***.**、********@*******.***.**

*.其他要求

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点**分到**点,下午**点**分到**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以及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流程:

*、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免费注册。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标书购买及下载: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寻找招标项目】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选择“网上支付”付款购买,逾期(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将无法付款下载电子标书。

二、标书款及下载服务费:

*、标书款费用:选择“网上支付”“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后*个工作日开具,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标书下载服务费:***元,购买后*个工作日开具,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三、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线上获取流程

*、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投标人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公司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汇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投标人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投标人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投标人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投标人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四、其它事项:

*、标书款及标书下载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本项目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网银、银行转账、电汇)均为线上缴纳,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以线上操作为准,未按照要求进行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附件: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

一、集中采购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列入我行一般失信行为记录: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与我行签订采购合同;

*.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采购合同或要求提高产品(服务)合同价格;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交货、不按期提供服务或拖延工期;

*.在工程建设中,变更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或相关管理人员等未按合同履职;

*.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工程建设轻微责任事故;

*.对物品、服务、工程的使用人反馈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到场处理,影响业务运行;

*.在监理过程中,对项目施工现场及人员监督不力;

*.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供应采购物品、提供服务;

**.在保修期限内,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巡检、维修、及时进行更换产品等问题;

**.在所服务区域内,供应商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入围合作期间,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变化,列入有权机构的禁入名单,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等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履约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未及时告知工商银行的;

**.供应商在我行合同签署、执行,以及验收付款、售后服务等各环节,不配合监督部门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按要求提供材料;

**.履约不当引发客户对工商银行相关机构的投诉;

**.未依约及时足额支付外包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

**.未依约保护或不当使用我行业务信息、客户信息;

**.结算、验收付款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将项目非法转包、分包;

**.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般失信行为。

二、供应商一般失信行为的处理

*.供应商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的,经我行核查、认定后,将约谈相关供应商督促限期整改。

*.约谈后整改到位的,经我行确认,可继续进行后续项目合作。

*.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我行将采取警告公示、减少份额、暂停合作等措施处理、列入清退名单等惩戒措施,并在我行集中采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列入供应商清退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在集中采购或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反相关采购规定或合同约定等行为,超出一般失信行为的,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管理办法,纳入我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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