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4-29 00:00:00
(市交易中心) 金山花苑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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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金山花苑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 项目名称: |
金山花苑小区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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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澄清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现更正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条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投标人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
现更正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章资格审查承诺书根据上述内容相应同步调整修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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