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南京市第一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河西院区三期病房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
2026-04-29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南京市第一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河西院区三期病房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
江苏/南京-2026-04-29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4-29 00:00:00
(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第一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河西院区三期病房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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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第一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河西院区三期病房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第一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河西院区三期病房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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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本项目的意向合作协议书是否有格式要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
回复:本项目意向合作协议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如我公司需要踏勘现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回复: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招标文件执行。
*、残值不开票,为啥还计税?
回复:本项目残值回收工程费用后续需全额上缴财政,招标人不提供残值回收对应发票;招标控制价中残值回收工程费用计取税金因计价软件固有设置导致。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阶段须充分综合考虑上述实际情况,将相关涉税及费用风险全部包含在自身投标报价内,并按照投标报价中残值回收工程费用的绝对值金额全额支付给招标人。
*、关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澄清
现对单位工程“土建回收工程”分部分项清单第*条内容予以调整,具体详见答疑后清单。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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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单位自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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