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房屋屋面和卫生间修缮工程更正公告(2026-VATCGZ-G1002)(第1包)
2026-04-29
北京 变更澄清
部分房屋屋面和卫生间修缮工程更正公告(2026-VATCGZ-G1002)(第1包)
北京-2026-04-29 00:00:00
北京-2026-04-29 00:00:00
部分房屋屋面和卫生间修缮工程更正公告(*****************)(第*包)
部分房屋屋面和卫生间修缮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部分房屋屋面和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内容,作出如下更正及时间顺延通知:
*.取消备案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条款予以删除、取消。本项目为非在京施工项目,外地企业无需提供来京施工备案表,不将其作为投标及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及开标时间顺延
因招标文件内容更正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规定期限,为保障各投标人充分编制投标文件,现顺延相关时间:
①原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 ,下午**:**至**:**。
原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原踏勘时间:****年*月**日下午**:**。
②变更后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 日,每日上午*:**至**:** ,下午**:**至**:**。
变更后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变更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变更后踏勘时间:****年*月*日下午**:**。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用户登录后显示完整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