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29 00:00:00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装包劳务外包项目 (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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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装包劳务外包项目
(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水泥装包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启日期:****年*月**日*:**
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巢湖市习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采购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人:童超
电 话:*************转***、***********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上午*:*****:**,下午*:****:**)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童超*************/********转***。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