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2026-04-29 00:00: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年*月*****年**月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年*月*****年**月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年*月*****年**月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年*月*****年**月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年*月*****年**月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驾驶员*人,保洁*人,厨师*人,内勤*人,共**人。
*.*服务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本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墨玉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皮山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洛浦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策勒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田县支行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项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提供投标人与农发行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关联方定义如下:
*.*.*.* 关联方,是指与农发行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以及与农发行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农发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农发行董事;总行、省级分行、二级分行、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行、省级分行信贷资产处置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集中采购委员会部门委员, 总行投资审查委员会部门委员; 总行、省级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级分行计划财务部门、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本条第(*)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
*.*.*.*农发行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
(*)农发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条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可以认定以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农发行关联方: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条款、*.*.*.*条款所述情形之一的;
(*)*.*.*.*条款第(*)项所列关联方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农发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人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条款第(*)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对农发行有影响,与农发行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售价:***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整(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或和田市,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接收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纳瓦格路***号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