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6-04-29 00:00:00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邹自资规预字〔****〕*号) 经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集*(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预申请地块仅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预申请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交易活动。 四、报名时间与竞买资格认证 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陆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草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的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预申请保证金。缴纳竞买预申请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年*月**日**时**分。 经审查,竞买人具备《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预申请保证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将于****年*月**日**时**分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征集活动在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征集时间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征集竞买人资格的地块不面向个人参与,且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因系统原因,竞买申请人足额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具有出价资格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仅需进行一次报价,即可获得竞买申请人资格,本次活动中的报价行为均为获得竞买人资格需要,与后期正式挂牌出让活动无任何关联。 (三)竞买预申请保证金将用于实施片区地块地上清表补偿等工作。该地块具备出让条件后,再次发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具有预申请人资格的意向竞买申请人方可参与竞买,届时不再受理新的竞买申请,竞买资格不得转让。出让时具有预申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转为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在挂牌期须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受让人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转为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如用地预申请人未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挂牌出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预申请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申请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于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五)该宗地出让面积及四至范围最终以正式挂牌出让文件为准,该宗地相应建设条件、养老配建、幼儿托育等其他要求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执行,在挂牌出让时一并公布。 (六)本次网上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竞买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七)本次征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资格公告,由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预申请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监管,竞买资格确定后*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号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 济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