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石璜镇镇东路52号部分仓库出租公告
2026-04-29
浙江/绍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石璜镇镇东路52号部分仓库出租公告
浙江/绍兴-2026-04-29 00:00:00

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石璜镇镇东路**号部分仓库出租公告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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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租项目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石璜镇镇东路**号部分仓库出租,已由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受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委托,拟于*********在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大约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起始租金

(元/首年)

竞租保证金(元)

*

石璜镇镇东路**号部分仓库

***.*

*年

*****

****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步幅以“***”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低于***元步幅作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一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日内付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每年租赁期到期前**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部分竞租租金;并与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租金,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缴纳首期成交租金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 参租对象: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竞租人请于******日(上午*:*****:**、下午*******)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鹿山街道长春路***号西楼***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竞租保证金****元(大写:贰仟元整)(现金封包)。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部分竞租租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首年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参加竞租时请自然人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企业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先生         联系电话:***********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嵊州市石璜供销合作社

招标代理: 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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