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择优采购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的公告
2026-04-29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择优采购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的公告
四川/广安-2026-04-29 00:00:00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择优采购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医保局、四川省纪委监委、四川省医保局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赢医保基金安全保卫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采用择优采购的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共**家)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现将择优采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

二、项目内容

(一)对市域内**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以四川省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年版、****年版、****版)为重点,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包括异地参保人员结算费用)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日至********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如有需要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

三、项目要求

*.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需信息数据分析人员、会计或审计人员和医学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医学专业人员不少于*人),服务人员须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根据医保法律法规以及医保服务协议协助医保部门对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深入检查,有效发现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检查报告。如因报告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由服务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第三方机构于签订协议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家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价格不得更改,所有报价以人民币含税价格报价,报价超过**万元视为无效报价。

*.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四、报价要求

*.报价方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经年检的机构法人证书、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价时间:*********:**之前,将资料报送至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室,逾期视为放弃。

*.成交原则:根据报价合理,资质最优,经验丰富原则择优进行选择。经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报价函

*.评分规则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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