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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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新昌)调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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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省绍兴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新昌)调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浙江省绍兴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新昌)调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浙江省绍兴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新昌)调查设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浙江省绍兴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新昌)调查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质量提升、基础设施、碳汇监测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省绍兴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新昌)调查设计通过验收为止。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至**:**,**:**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号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号建业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号 传 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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