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2026-04-29 00:00:00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留新,夏有斌,张和展,胡媛媛,乔文君(业主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人: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元大写:壹佰捌拾贰万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号郑州报业大厦*座**层
现变更为:
该项目应予废标,原评审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变更原因
评标结束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在复核该项目评审资料时发现,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郑大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博睿诚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要求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填报”。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财政局,经商丘市财政局核实,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郑大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暂未收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故《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来源于****年财务报告;河南博睿诚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人员填报失误将资产总额数据填报了****年数据。以上三家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的要求“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有误,均投标无效。因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上三家公司投标无效后,有效投标人仅剩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商丘市财政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该项目应予废标,原评审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方式:************
地址:商丘市归德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代理机构: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宇航路宇航小区*区*排*号
联 系 人:付经理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商丘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南路***号
发布人: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