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4-29 00:00:00
西安食堂副食原料定点配送项目(三次)意向公开(*****************)(**)
-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我单位西安食堂采购一家副食品配送单位,为西安食堂提供蔬果、蛋禽水产、肉类、冻货、奶制品、干货调料等副食品配送服务,本项目分为*个标包,确定*家副食品供应商。
- 项目预算:
本采购项目预算约一年***万元,两年***万元,具体支出根据采购的副食品据实结算。
- 服务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服务周期:
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年,每年签订*次,每次期限**个月,采购单位每季度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第*年前*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年合同;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采购单位终止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任何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投标人在西安有稳定的办公或生产场所;
**.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有明确意向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印章)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提交至我单位(电子邮件和快递地址请咨询联系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预计采购时间:****年*月
联系人:孟先生 ***********/李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