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葵潭镇主干道两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2026-04-29
广东/揭阳 招标采购
惠来县葵潭镇主干道两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揭阳-2026-04-29 00:00:00
广东/揭阳-2026-04-29 00:00:00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葵潭镇主干道两侧环境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葵潭镇主干道两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葵潭镇主干道两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惠来县葵潭镇****两侧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典型镇培育资金、人居环境专项债券等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整治葵潭镇主干道两侧环境,即国道***线惠来普宁交界处至惠来陆丰交界处沿线两侧环境,长约*.*公里,涉及长春、玄武、吉成、门口葛、头屯*个村(社区),具体包括改造新建人行道和排水设施;补种部分行道树等绿化环境;规范店招、翻新部分破旧防盗网(空调外机罩)和行道灯亮化;整治“三线”中的通信线、电视线和低压线缆等工程。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交付及工程保修阶段等进行监理。 | |||
| 服务期限 | 自业主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开始计算,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 、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法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也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符合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的单位,牵头人为市政资质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家,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来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惠来县南门西路**号中国工商银行惠来支行八楼)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惠来县葵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广汕公路与葵和路交汇处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万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南山社区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第***幢首层***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