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4-29 00:00:00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工作需要,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疑点数据进行分析,供应商将分析后的疑似违规结算数据反馈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并为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开展专项行动检查时提供辅助服务。
(二)为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开展每次(家)一级及以下医院/专科医院检查配备至少*名专业人员,其中应当包括至少*名医学专业人员(临床、病案)、*名财务专业人员(物价收费、药剂、设备)、*名信息专业人员、*名熟悉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流程规范的专业人员;开展每次(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检查配备至少*名专业人员,其中应当包括至少*名专业人员(临床/药学)、*名财务专业人员、*名信息专业人员、*名熟悉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现场检查流程规范的专业人员;除配备专业人员外,还需为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检查人员(约*人)提供相关的检查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用车、食宿、交通等。
(三)开展专家评审工作,主要针对不用进驻现场检查的疑点数据以及疑似违规线索进行核查,协助采购方配备专业人员参与,其中包括医学专业人员(临床、病案)、财务专业人员(物价收费、药剂、设备)等专业人员,并配置熟悉业务流程的辅助人员协同开展工作。
(四)开展数据统计(含分析、冲减、整理)工作,主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违规数据与既往已处理违规数据进行冲减,分析数据时间段分布、整理数据表格等,配备不少于*名信息专业人员。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由总公司投标(响应)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由省级分公司投标(响应)的,提供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地市级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提供地市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省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备在国内、省内辅助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交叉检查服务的有关经验;
(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五、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可提出验收申请。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供应商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及相关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六、项目总价及结算办法
(一)项目总价:项目报价最高限额**.*万元;
(二)结算方式: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商定。
(三)结算标准:供应商投标结算标准不得高于以下结算标准限价,采购方按供应商实际投标结算标准进行费用结算,单次辅助检查服务为含税固定包干价,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税金及完成服务所需全部配套费用,无其他额外增补费用,按实际服务情况结算。其中,为保障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实际支付给病历评审专家的劳务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元/人/天。
七、提供材料
根据资质要求等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重点提供:
(一)报价材料;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四)既往业绩、人员资质;
(五)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份正本*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违约责任
供应商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督;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给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火炬创业园**号*号楼*层***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十、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附件:*.采购服务评分表
*.投标报价单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