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4-29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曹家镇和游家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新化县曹家镇和游家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化县境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区地处娄底市西北部,两个乡镇位于县域中部、处于城乡过渡地带,是连接县城与偏远乡镇的重要节点,使其成为新化县重要的交通节点和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为区域经济、文化交流、产业联动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新化县曹家镇和游家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域为曹家镇和游家镇的全部国土空间范围,项目区总面积*****.****公顷,其中曹家镇*****.****公顷,游家镇*****.****公顷。最高投标限价:*******.**元。
*.*服务周期:至自然资源厅下达项目批复后*个月。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其他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含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
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纪检的监督,联系方式:吴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上渡街道清水塘路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号
项目负责人:刘争云
电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