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4-29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利通区人民法院采购智慧法庭的项目 |
|---|---|---|---|
| 分包名称: | 智慧法庭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无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高清庭审主机、智慧庭审系统、电子签名终端(含电子签名系统**.*)、高清庭审摄像机等 | 批 | * | *******.** | 否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具体标的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
| * | 商务部分 | *.** |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重要商务条款: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
| * | 技术响应情况 | **.** | 文件中带“▲”的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参数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投标单位所投服务准确无缺漏项、配置完整,重要服务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分;以**分为基础,带“▲”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参数要求,每有一项减*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分,两项减至 * 分为止。 备注:投标单位如重要技术指标、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指标、参数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检测报告/产品检测/官网截图/产品彩页等)进行佐证。 |
| * | 服务方案 | **.**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分),包含但不限定于①现状分析及需求分析②供货方案③进度安排与保障④实施团队人员配置⑤建设方案等内容: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分,以此为基础,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 质量保障方案 | **.**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质量保障方案(**分),包含但不限定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产品质量保障方案③设备兼容性调试方案④应急方案⑤验收及履约保障方案等: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分,以此为基础,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对产品使用的培训②培训人员安排③培训内容、课时计划和目标等: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分,以此为基础,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包括:①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及承诺②质量管控及服务年限③售后服务团队安排④售后回访及定期巡检等服务方案⑤产品退换货及备品备件方案⑥故障处理时限及处罚措施等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分;以此为基础,内容描述详实且有针对性解决方案的每项再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提供 ****年*月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得 * 分,最高得 *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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