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29 00:00:00
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违法建设测量、制图及航拍取证工作项目服务的比选公告
为做好广州市天河区年度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年度违法建设测量、制图及航拍取证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一站式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违法建设测量、制图及航拍取证工作项目服务(项目编号: )
二、项目内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辖区内,以下工作内容:
*.违法建筑测量、宗地测量等测绘服务;
*.建筑现状图绘制服务;
*.无人机正射影像图航拍及与前一次影像图对比;
*.违法建设监控航拍(根据甲方需要,采用航拍或其他影像获取手段,查看违法建设现场);
*.土地及规划测绘资料和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调查。
三、项目总额:**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符合以下情况任意一条即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限满为止);
(二)根据实际工作量,结合国家测量和建筑行业计费单价计算,合同期内全部费用**万元实施完成,合同自行终止。
五、项目概况
天河区位于广州市东部,东与黄埔区相连,南与海珠区隔珠江相望,西到广州大道与越秀区相接,北与白云区相邻,行政区域总面积约***.**平方公里,下辖**个街道:沙河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石牌街道、天河南街道、林和街道、沙东街道、兴华街道、棠下街道、天园街道、冼村街道、猎德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龙洞街道、长兴街道、凤凰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道、新塘街道。
为落实各级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街道行使的公告》(穗天府〔****〕*号)已将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权调整由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行使,按照案件办理流程规范,针对查处的违法建设需征求规划部门处理意见,该意见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测量、建筑现状图绘制以及规划信息、国土权属信息为数据和技术依据。
该类型业务委托不定期、不定量,随机性较大,涉及规划、国土、测绘、建筑等多个专业领域,且有较高的成果质量要求和执行时限要求。为提高违法建设案件调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委托一家综合性技术服务单位一站式技术服务,完成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涉案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监控、测量、建筑现状图绘制以及规划信息、国土权属信息套合以及违法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的技术支持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案件周期。
天河区财政安排该常规性项目年度预算为**万余元。
六、项目要求
(一)熟悉广州市城市规划测量业务规范,具有丰富的相关经验,能出具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质量要求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测量记录册》和建筑现状图,并对资料确认盖章;
(二)人员、设备充足,能为紧急违法建设项目提供快速的响应服务,具备同一时期内能够同时开展并提供**宗以上违法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的能力,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违法建设测量、建筑现状图绘制等有关技术服务;
(三)本项目须快速响应,并及时完成现场勘验和测量。业务委托后**个工作日内提交行业规范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全部成果资料;
(四)出具的成果须同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征求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主管部门定性意见的相关要求。
七、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信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近三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诉讼(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资质要求(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具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工程)。
(四)供应商须完成登记报名并领取了比选文件(注:采购部门自行核查,无需供应商提供佐证)。
(五)本次征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注册地在广州市或在广州市设有常驻办公机构,其中常驻广州办公机构办公场所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期不少于**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且接通知后**分钟内能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号。(注:须提供办公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百度地图路径截图)。
八、比选公告
(一)公告网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二)公告时间:本****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比选报名:报名供应商应到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号*楼治违督导科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并配合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视为完成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停止报名。
(二)报名联系人:王润玲,联系电话:********。
十、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地址:响应文件严格密封,递交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号*楼治违督导科办公室。
(二)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报名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比选。
十一、比选评审
*.时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楼会议室。
*.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比选评审,无需到达比选会场。
十二、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能力**分;商业实力**分;项目报价**分。
(一)技术能力
(二)商业实力
(三)项目报价
本次采购总价已限定,响应人在以下《计费单价表》基础上响应折扣率。以有效响应人的最优惠折扣率作为评标标准值,得**分。每高于该标准值*%减*.*分,用线性插入法计算,最低得*分。折扣率低于**%(含)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构成说明材料。
十三、相关费用:
(一)供应商报名和获取比选文件免费;
(二)报名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四、特别说明
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报价人数量不设上下限。比选小组将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人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海山、陈浩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