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二)
2026-04-2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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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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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二)各投标人: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疑问:招标文件第**页“附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劳资管理员”按《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号文件)要求:合肥市所有在建项目劳资专管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市治欠办颁发统一印制的“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因此,投标阶段是否只要提供劳资管理员的人员名单和社保证明即可?回复:投标阶段,“附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人员名单、证书和社保证明投标时无需提供。招标文件已明确: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及前次答疑澄清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号联系人:叶老师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项目负责人:胡杭东
*电话:*************、***********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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