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6-04-29 00:00:00
[樟树市]樟树市吴城、庙前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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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吴城、庙前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樟树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清淤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樟树市吴城、庙前水库清淤工程,总投资约****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清淤等。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清淤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标段划分: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金额:勘察设计费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控制价包括两部分:工程勘测费、工程设计费,均采用费率报价。(*)工程勘测费招标控制费率为**%,取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费乘以建安资金到位率;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费率为**%,取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费乘以建安资金到位率。(建安资金到位率等于施工的中标金额除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投资)。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设计合同后**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天内提交清淤实施方案,后续成果提交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同时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五险一金缴费的证明材料(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个月的,以证书变更为准,提供材料的二维码等查询信息应保证清晰可识别,无法查询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验证通过”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注:以上第(*)至(*)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至电子投标文件;第(*)、(*)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申请人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 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樟树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
附: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 以下办法处理: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市水利局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滨江大道**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欣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锦绣路与福城路交叉口古圳新村秋生商行二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招标监督机构:樟树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