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5年堤防险段处置工程施工合同
2026-04-29
湖南/怀化 中标结果
新晃县2025年堤防险段处置工程施工合同
湖南/怀化-2026-04-29 00:00:00

新晃县****年堤防险段处置工程施工合同

公告日期: **********

施工合同

公告日期: ****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溆浦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新晃县****年堤防险段处置工程施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年堤防险段处置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项目内容: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内容施工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整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柒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玖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质保年限

起始日期:详见附件。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境内 。

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本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专用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肆份,供应商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乙方:溆浦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樊超

委托代理人:朱文韬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

传真:

账号:******************

地址: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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