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4-2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年新媒体外包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年新媒体外包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惠工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法治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年新媒体外包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运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合同期内不少于***篇;运营微博,合同期内不少于***条。运营各类视频平台,合同期内不少于**条。运营辽宁法院官方网站,合同期内不少于***条。管理省法院入驻的其他新媒体平台,包含但不限于天平阳光***、辽宁政法网站法院版块、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澎湃新闻、今日头条,日常信息发布、宣传稿件编辑、发布图文视频,合同期内不少于***篇。 为省法院会议和活动提供新媒体服务:对省法院会议、活动进行摄影和摄像;编辑制作照片和音视频作品,合同期内不少于**次。协助策划法院新媒体作品,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微视频、动画、**、长图解,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合同期内不少于**次。 省院其他新闻宣传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宣传策划,合同期内不少于**次。对工作照片和音视频进行管理,对照片和音视频多媒体素材做好日常归档存档,按照要求将已发布的图文、音视频整理为特定格式,合同期内不少于工作日(***天)。 完成机关办公楼内宣传载体内容设计发布更新,包含但不限于机关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大屏、电梯投影,合同期内不少于**次。相关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及报,协助做好辽宁法院新媒体平台大数据管理和数据统计与分析,全省法院网络舆情监测相关工作;合同期内每周不少于一次。 做好法院新媒体平台推广,增加阅读量、粉丝量,合同期内不少于*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动扩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官方微信在“互联网+法院”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至少有*篇新媒体作品(包括一篇微视频作品)获得全国性奖项,*篇作品达到不少于***+以上,合同期内不少于*篇。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