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4-28 00:00:00
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提升治理一期工程(百崎乡)-里春村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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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提升治理一期工程(百崎乡)-里春村
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惠安县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提升治理一期工程(百崎乡)-里春村(招标编号:泉台招字[****]第*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修改如下:
**. |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种形式提交。 |
二、答疑纪要
投标人的提问:*.根据闽建筑〔****〕*号文,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规定的第五十条。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是否能使用其他形式提交保证金?
回答:可以,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第*条修改。
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安县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