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23日)
2026-04-23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23日)
福建/福州-2026-04-23 00:00:00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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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永正检验检测中心系统化与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晋安区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晋安区和闽侯县进行建设,晋安区场址租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 *** 号永正大厦*栋负二层仓库、*层局部及*****层,建设城市更新与安全检测实验室、数字信息中心、办公区,该场址仅用于办公和仪器存放,不开展实验;闽侯县场址租赁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号福州泰维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研发楼、*#厂房、*#厂房,建设工程材料智能化检测实验室、工业制造检测实验室、数字信息中心,其中工程材料智能化检测实验室主要对工程材料进行检测实验,其他实验室不开展实验。

(一)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处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设计要求。晋安部分不产生实验废气。闽侯部分通过实验室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实验室排放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燃烧废气经低燃烧技术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二)晋安部分不产生实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至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闽侯部分生产废水(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余生产废水经酸碱中和及沉淀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排放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应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并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晋安部分不产生危险废物,闽侯部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试剂及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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