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灯塔片区二期)9#-15#楼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8
湖北/随州 变更澄清
随县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灯塔片区二期)9#-15#楼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随州-202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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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城区****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灯塔片区二期)*#***#楼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随县城区****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灯塔片区二期)*#***#楼(项目名称)随县城区****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灯塔片区二期)*#***#楼(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第**页“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审查委员会人数”对应内容修改为: 审查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随县立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