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09-20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变更澄清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4-09-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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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依规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按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工程类,***万元以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项目中标总金额为计算依据。 *.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以汇款方式交纳。 *.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座**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嘉先生
电话:************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