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4-09-29 00:00:00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招标文第三章*.*.*商务要求第*条内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 包修、包换、包退)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响应文件、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更正为:纯电动多用途货车三电*年或**万公里(先到为准),整车*年或**万公里(先到为准);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 包修、包换、包退)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响应文件、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联系股室: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