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25-03-0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2025-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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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于****年*月**日收到供应商质疑,质疑处理结果为质疑成立。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来函,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决定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成都市锦官蓉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四川省锦鸿佳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 ***,***.**元 ,更正为: ***,***.**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邮编:******。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