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4-28 00:00:00
国元期货合肥数据中心机柜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元期货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元期货合肥数据中心机柜租赁项目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元期货合肥数据中心机柜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壹拾壹万贰仟元整(*******.**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机柜交付,并提供机柜交付之日起一年的机柜租赁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元整(*******.**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机柜交付,并提供机柜交付之日起一年的机柜租赁服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壹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机柜交付,并提供机柜交付之日起一年的机柜租赁服务。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
联系人:谢永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招标人: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国元期货合肥数据中心机柜租赁项目第二次澄清文件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国元期货合肥数据中心机柜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二、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现澄清如下: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一次性提出,逾期提出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形式:投标人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会员库提交,并上传其单位盖章的疑问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未提出问题的,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有不一致的,但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中标后(包括合同履行阶段)发现的,以招标人(买方)解释为准。
*.澄清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
其他相关条款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