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4-28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陀区海岛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普陀区海岛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水上运输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游客持续增多,垃圾处理量逐年攀升,加之海岛居民对环境卫生的要求提升以及相关环保处理的标准提高,原有的垃圾处理方式已渐渐不适应现有的发展,解决海岛垃圾问题已刻不容缓;最终确定本细则适用于此次参与全区统一招标的**个岛屿,具体涉及以下单位:桃花镇(桃花岛)、虾峙镇(本岛、湖泥岛、东白莲岛、金钵盂岛)、东极镇(庙子湖岛、青浜岛、东福山岛、黄兴岛)、东港街道(葫芦岛)、蚂蚁岛管委会(蚂蚁岛)、白沙岛管委会(白沙岛)、登步岛管委会(登步岛)**个岛屿采取垃圾集中外运的方式处置,统一将垃圾运至定海团鸡山进行处理。**个岛屿垃圾外运项目(含车辆租赁)每年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船运费***万元/年,车运费***万元/年含车辆租赁费)三年总预算约为****万元;该项目以*+*+*的形式进行招投标,甲方对中标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项目合同,合同续签不超过*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环保及垃圾清运标准。确保各岛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输全过程实行密闭化,防止二次污染。清运频率和效果须满足海岛居民日益提高的环境卫生要求,确保转运至团鸡山处理站时符合接收标准;提供**个岛屿生活垃圾集中外运服务,统一转运至定海团鸡山处理。服务内容包括:垃圾装载、码头转运及外运。租赁车辆须配备专业驾驶员,并全程配备管理调度员,负责协调各岛屿清运时序、车辆船只衔接及作业调度,确保外运体系高效稳定运行,满足海岛环保升级需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保障海上船舶运输、陆上车辆驾驶及码头装卸作业安全。配备驾驶员及调度员须经安全培训。严防垃圾洒落、渗滤液泄漏等环境安全事故,定期检查车船状况,杜绝疲劳驾驶和违规作业,确保零事故;****年**月**日至****年**月**日(*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生效后即时接管全部**个岛屿的清运任务,保障清运服务不中断,平稳过渡。 |
| 联系人 | 吴倩蓉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