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4-28 00:00:00
| 标题 | 穿芳峪镇壕门村“ 金如意”鲜食黄山楂示范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受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壕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穿芳峪镇壕门村“ 金如意”鲜食黄山楂示范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穿芳峪镇壕门村“ 金如意”鲜食黄山楂示范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完成注册。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至*:**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东大街**号(东南商务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浩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壕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 *.采购人联系人:屈德良 *.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人民东大街**号(东南商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质疑受理: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 十一、质疑与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采购人质疑受理: *.联系部门: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壕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屈德良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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