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6-04-28 00:00:00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湖南华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韶山中路***号万博汇名邸三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部署、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莉、梁进娟、巴茂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 号规定(服务类)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商业技师学院
地 址:郑州市(荥阳)荥泽大道**号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号楼*楼
联 系 人:李锡荣 曾忠诚 王璐 王洪飞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