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6-04-27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广州-2026-04-27 00:00:00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安信捷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

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杭州西子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华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康尼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易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陕西华航天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

*)陕西华航天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陕西华航天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截图。

*

北京京乾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

()上海嘉成轨道交通安全保障系统股份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瑞和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标段*的投标人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万胜广场*塔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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