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包五(日用品及其它类)采购需求公开
2026-04-28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包五(日用品及其它类)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6-04-28 00:00:00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包五(日用品及其它类)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中标和定标原则: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共计分为五个采购包,分别是采购包一禽肉类、采购包二蔬菜类、采购包三干杂调料粮油类、采购包四乳制品水果饮品副食品类、采购包五日用品及其他类,同一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上述采购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供应商只能中一个采购包。定标原则:若同一投标供应商同时在所投的采购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采购包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采购包,取消其余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余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按序递补,以此类推。针对上述规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及湖南省关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须通过“***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采购人按年度预留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具体预留比例以上级财政部门年度文件规定为准。该部分金额包含在项目总预算内。



二、相关标准

安全卫生要求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

*)**/*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 **********《果蔬清洗剂》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如遇国家发布最新版本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自动适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产品要求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要求

*

一次性用品、消耗品

食堂餐具、食堂清洁用品、食堂用具等

所供应的货物保证全新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要求

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大道一段***号**栋一楼

②长沙市岳麓区咸嘉街道岳麓大道湘麓金座西栋一楼

③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卫生中心*杜鹃路****号

常规配送时间:按采购人每日报单需求配送,报单截止时间为前一天**:**,次日*:****:**前送达(具体送达时段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未按规定配送时间送达视为配送违约(以采购人仓库签收时间为准)

紧急配送:采购人提出紧急配送需求后,供应商须在*小时内完成配送。



五、服务标准

运输及包装要求

(*)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专车专送,不得与非采购人的货物混合装运,且不能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的,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其承担。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采购、供应运输等环节发生的一切人员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或英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中标人运输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供应商承诺应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及要求

*、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参与验收,核对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与报单一致,检查包装完整性度,不符合要求的货物须标记并立即启动售后流程。

*.如果中标人人员在采购人通知的日期里未能参加开箱检验,采购人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对以上开箱检验的结果和检查报告,视为中标人自动接受。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中标人负责于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中标人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或进行更换或补足两次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则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合同约定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如上述情况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点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售后要求

*、中标人须具备可靠的本地仓储或快速配送能力,确保日常订单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精准配送到指定地点。遇采购人临时急需或应急补货需求,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协商确定最快的解决方案(如紧急配送或现场采购支援)。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质量缺陷、规格不符、破损或与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无条件进行免费更换或补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退换货要求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运营。

*、中标人应建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应急保障预案。如遇供应货物临时短缺、交通管制等突发情况,应主动、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立即启动预案(如调配替代品牌、启用备用库存、多线路调货等),优先确保采购人食堂日常运营的连续性,不得单方面延迟或中断服务。

*、中标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每月与采购人进行订单、配送记录及票据的核对与确认,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同时,应每季度主动提供一次服务情况汇总,并接受采购人对配送及时性、货物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改进意见,须在*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并落实

结算方式

*.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

②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湘麓金座食堂

③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食堂

(*)付款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及双方核对确认货款后,结合“考核要求”按实结算。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原始单据和货物检疫检测报告、合格供应商名录等食品安全相关资料,在**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报价方式:

(*)价格确定: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均以高桥批发大市场价格信息周期更新数据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单价中的均价为货物基准价,采取上浮率(已包含所有税费人工费、运费、损耗费、管理费及财务费等费用)定价方式,结算单价=货物基准价*(*+中标上浮率)

(*)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需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单据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若货物高桥批发大市场提供的货物价格中无报价的,由采购人根据线上京东价格或长沙本地市场价的均价依次询价后,就低不就高原则,与中标人进行实际结算。

十二、权利与义务

*.采购人订购日用品等货品时,应提前将货品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以微信、传真、书面等方式告知中标人。

*.中标人所送货物应无质量、数量、包装、品牌等问题。

*.中标人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退换到位。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检测、检验出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中标人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治疗(医疗)或护理(丧葬)等费用,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鉴定费用、保全等费用,以及消除影响等相关费用。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中标人要确保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能顺利开餐。

*.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货物均以高桥批发大市场价格信息每周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单价中的均价为货物基准价,按照合同规定的上浮率确定结算价格(货物基准价*(*+上浮率)),双方确定价格后每周内按此价格执行,不得另行调高价格。

*.如出现特殊情况难以正常供货、货物品种达不到采购人需求的,中标人应针对此类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以满足采购人需求。实际履约中,中标人出现不当应急行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人须提供全年无休货物配送服务。

**.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所下订单进行确认,采购人应对所送货物进行双方签收确认,双方签收确认的相关单据将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且须保存好签收确认的资料。

**.采购人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验、检测等)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检验检测等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相关检验检测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中标人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质保期及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同类产品进行更换,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若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中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如果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中标人赔偿。

(*)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原因被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查出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权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含合同约定、送货清单等双方各种方式的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当天应结算的货款金额中扣除**%的金额作为误时赔偿费,并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从第三方购买货物,中标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以上情形出现*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全部合同或者部分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未解除部分。

(*)如果中标人有迟延交货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从第三方购买货物,采购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出现一次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或因中标人货物引发一次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采购人应按相关考核要求(见附件)对中标人进行日常管理中标人必须遵照执行,相关考核情况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依据。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实际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采购需求或考核办法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商工作。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