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318.2亩土地5年期承租权项目
2026-04-28
湖北/荆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318.2亩土地5年期承租权项目
湖北/荆州-2026-04-28 00:00:00
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亩土地*年期承租权项目

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亩土地*年期承租权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租赁底价*.***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 ( * 万元)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交易机构: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出租方

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亩土地*年期承租权项目

租赁底价

*.***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至日期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荆州市 * 江陵县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目前状态

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本次招租资产出租期限为*年,先付后用,租金按年支付。

(三)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首期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出租方提出:

*)标的情况:位于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土地面积***.*亩。在租赁期限内: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土地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若需转租、分租或转借的,必须提前报出租方审核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承租方不得在出租土地上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方按约定将土地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对标的的建设、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护坡、建造房屋、土壤改良等)等行为必须在出租方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标的,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投资仅能在租期内享受,承租方在承租期进行的固定资产等所有投资,期满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承租方所缴纳租金仅为土地租赁款,不含应由地方政府、社区收取的共同生产费、“一事一议”等社会性费用,承租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迁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个月内无条件搬出,租金收到搬出之日,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承租方租期内在土地上可种植经济类作物,但作物高度不能超过*.*米,且须具有一定的观赏性。禁止一切生产所需的大棚建设,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租赁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本次出租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土地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六)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荆州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立之本评报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七)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情况:位于江陵县荆江大道两侧,面积约***.*亩。

(二)租期:*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三)本次出租土地中部分地块需要进行土地平整,相关工作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承租方在土地上可种植经济类作物,但作物高度不能超过*.*米,且须具有一定的观赏性。禁止一切生产所需的大棚建设,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金。

(六)租赁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七)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交清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负责土地的交接工作。

(八)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土地,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九)标的是以清场后的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完全认可荆州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立之本评报字〔****〕第**号)的所列资产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十)出租方对承租方租金提供收款票据。

(十一)其他事项见《租赁合同》(样本)。

(十二)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踏勘联系人:彭经理,联系方式:***********,踏勘时间为公告期间的第*个工作日的上午*:*****:**,下午*:****:**。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产租赁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荆州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元/年

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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