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4-28 00:00:00
为加快推进顺德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顺德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邀请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顺德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邀请招标)
(二)授权运营模式
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授权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区级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开发,支持其他经营主体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三)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
顺德区辖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企业等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涉及国家秘密,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四)授权运营期限
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协议期限为*年。
二、受邀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的机构。
(二)机构资金条件
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管理能力,能够承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成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授权运营管理条件
落实并具有明确的数据管理部门,已建立数据运营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控管理、技术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成本、收入和支出的内部管理等。
(四)数据运营技术条件
具备满足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所需的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数据流通、公共数据治理、加工和产品开发、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目录编制、保障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所需的技术支撑平台及硬件设备,保障政务外网接入的环境和条件,保障数据安全、平台安全和全流程可监管、可记录、可追溯、可审计。
(五)数据服务能力资质条件
具备所申请数据授权运营领域的数据服务实践经验,拥有所需的服务场所、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具备*******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软件著作权。
(六)数据安全能力资质条件
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设立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数据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具备********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授权运营管理
(一)建设内容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配套制度,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要求,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
*.构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目录管理体系。依托佛山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目录,建立顺德区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基于具体应用场景登记、形成并持续维护运营数据资源目录,以规范化管理驱动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转化。
*.压实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责任。依托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及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规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登记工作,推进登记服务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推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入场交易。依托佛山市统一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依法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数据产品开发、服务供给与产品经营,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与服务;同时,通过完善交易制度、建立监督机制,推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在数据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并鼓励数据企业利用基于公共数据再开发的产品与服务进场交易,繁荣数据交易生态。
*.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审查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授权运营申请的合规审查、运营期间的内控审计等工作,确保授权运营行为规范有序、风险可控。
(二)技术保障
运营机构应遵循国家、省、市、区有关标准及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标准规范体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开展授权运营工作,确保“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在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的过程中,须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脱敏脱密、数据应用、合规审核等数据加工活动,满足合规监管要求,确保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四、申报流程
实施机构根据市场调研情况,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中选择*家以上单位,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填写《顺德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单位申请表》(附件*),并按照《顺德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一)递交截止时间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逾期递交(含邮寄送达、电子发送延迟等情况)的申请文件,遴选人将一律不予接收。
(二)递交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递交申请文件:
*.电子递交:将完整的申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按要求整理成***格式,所有材料单独命名并标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顺德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单位名称”;
*.纸质递交:将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至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楼,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公室数据管理股。
(三)综合评选评分
实施机构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选评分(标准见附件*),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若发现申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刻取消申报资格。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编制、邮寄、现场递交等费用)均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实施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相关调整或补充内容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介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密切关注。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