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4-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街道银杏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栋*、*、*、*号
被投诉人:珙县中医医院
地址:珙县巡场镇安民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珙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质疑事项三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珙县群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未影响投诉人合格成交候选人身份的产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认定本次成交结果无效,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且质疑答复中错误适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作为处理依据,法律适用错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政部门应当认定该废标行为无效。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未就“认定成交结果无效、未在合格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作出合理释法说理,违反法定答复义务,财政部门应当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珙县群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珙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