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8
四川/雅安 变更澄清
太平镇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雅安-2026-04-28 00:00:00
四川/雅安-2026-04-28 00:00:00
太平镇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太平镇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四信誉最低要求中:“(*)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下述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①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 □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更正为:“(*)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下述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①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 ☑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其他不变。 芦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