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4-28 00:00:00
金寨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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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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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金寨一中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及活动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因投标人疑问,现答疑澄清如下:
*.问:请问我单位以参建单位身份参与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要求干混砂浆(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主材按暂定主材价计入,不得调整。为方便投标人上述材料暂定价填报,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清单特征描述对于暂定价子目增加了明确注明(详见附件*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为暂定价的材料按照相应的暂定价格进行填报,否则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请投标按照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数量为“*人”。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
地址: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号
邮 编:******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 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王刚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