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监狱局白湖分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答疑澄清(一)澄清/变更公告
2026-04-28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2025年安徽省监狱局白湖分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答疑澄清(一)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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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徽省监狱局白湖分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年安徽省监狱局白湖分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年安徽省监狱局白湖分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疑问及答复:
疑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为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在其中所占份额,且份额须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金额要求,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问:联合体中标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所占份额未超过***万,但实际施工所占份额超过***万(有业主实际支付到账凭证),投标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业主实际支付到账凭证,是否认可此业绩?
回复:若为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在其中所占份额,且份额须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金额要求,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业主实际支付到账凭证须明确体现为该项目支付的款项,否则不予认可。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地址: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项目负责人:龚蕾
电话:*************/***********
日期:****年*月**日



